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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条[新增]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内容及界限的规定。电子数据是2012 年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种证据形式,由于其在实践中与视听资料多有交叉重合之处,本条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电子数据的基本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与视听资料的基本界限作出划分。【条文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修改]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条文主旨】本条是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形式以及人民法院审查规则的规定。《92 年意见》第77条对单位证明材料的形式作出规定,本条是在
第一百-十四条[新增]团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公文书证证明力规则的规定。《92年意见》对公文书证没有特别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七十七条对公文书证的证明力虽有涉及,但不够清晰。本条根据公文书证的基本原理,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规定。【条文理解】公文书是与私文书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具有公共信用的公共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忸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1.应当正确理解本条适用条件。并非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人民法院都可以根据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申请,责令持有人提交。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控制书证,只是本条适用的充分条件,具体判断上还要结合待证事实是否因该证据不被提交而真伪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供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书让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1.本条对于可以不提供原件的情形的规定,均指存
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当事人陈述既是证据的一种,同时又可能是对诉讼请求、法律适用、程序事项等所做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做的陈述,但不同于对诉讼请求,法律适用,程序事项等所做的陈述。基于趋利避害的特性,当事人的陈述容易夹带虚假成分,为了追求胜诉,当事人可能向法院做一些不真实的陈述,这就需要人民法院结合其他证据,综合研究判断,从而解决哪些陈述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内容,对案件事实起证明作用的证据,如合同、信函、票据、笔记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疑证不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的证据虽然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但也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于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的误区1、围绕诉讼请求和事实主张进行举证,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法院提供证据,而是应当把握好举证中心。2、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要按序及时举证(原告举证、被告举证、科学举证)代理人应当寻找与代理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举证责任的主体,己方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己方应当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如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进行分类和编号,并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具体而言①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要及时举证当事人应当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9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同意,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另外,该117条严重违背民事诉讼法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司法解释117条是下位法,因此,该条的适用,有效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律师观点】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符合形式上的要求,即必须同时有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经办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证据的制作过程的合法性,才具有证明效力,则不具有证据效力,不具备证据的“三性”及证据的合法性。
申请书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xxx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延长你院( XXXX )……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举证期限至 xxxx 年 X申请人 xxx 与 xxx ……(写明案由)一案,原定举证期限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 XXx 年 xx 月 XX 日。……(写明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xxxx 人民法院xxxx 年 xx 月 xX 日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