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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国建筑律师对知识产权的执行

2022-03-25 15:55:28发布

578.一般规定

580.专利权的冻结…

582.出质或独占许可的冻结

584.注册商标权的一并处置…



578.【一般规定】

对前款财产权,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

限人民法院冻结著作权(财产权部分)、专利权、商标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冻结,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2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以及对专利权冻结的期限,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

专利申请权属于专利申请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财产保的对象。

582.【出质或独占许可的冻结】

583.【注册商标权的冻结】

对被执行人名下某一注册商标权执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将该注册商标及其名下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和近似商标一并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并在采取执行措施时,裁定将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一并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