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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执行费用【案例】中国建筑律师

2022-03-21 09:59:55发布

166.执行申请费的标准

168.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申请费的收取

170.保管、仓储、运输等费用的预交与承担

172.执行费用的计算单位

166.【执行申请费的标准】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第十四条第一项。

标的额,,,,费率(%),,,,速算增加额(元)

二、1万元一50万元,,,费率0.015%。

四、500万一1000万元,,,费率0.005%,,增加27400元。

167.【执行申请费的收取】

168.【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申请费的收取】

169.【执行和解中执行申请费的收取】

170.【保管、仓储、运输等费用的预交与承担】

171.【媒体曝光的费用承担】

172.【执行费用的计算单位】

执行费用以人民市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