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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国建筑律师建筑工程纠纷案件勘验笔录

2022-03-07 10:38:32发布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有些是无法移动或者难以携运到法院的。这些物件有时会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观征基地进行测量等,在民事诉讼中,勘验是人民法院收集证报 法院勘验时,如果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纳出到场;如果当事人是法入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化せ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能了解勘验的情况,保护其合注划已被通知仍拒不到场的,勘验工作可以照常讲行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単位或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业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勘验笔录作为证据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以便双方当事人以及其他到送联法规

民诉法解释》第1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43、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