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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律师福建建宁:执行法官灵活变通 划扣第三方工程款

2021-12-23 19:04:01发布

福建建宁:执行法官灵活变通 划扣第三方工程款

发布时间:2021-12-23 09:36:0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存铭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扣划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在中铁某项目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工程款,成功执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为2名申请人追回运输款13万元。

据了解,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建筑公司在福建建宁承包中铁某项目基础工程建设,翁某、官某为该项目提供隧道渣土运输工作,在此期间该建筑公司拖欠翁某、官某运输款项共计13万元。2019年9月,翁某、官某将该建筑公司诉至建宁法院,经调解,由该建筑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翁某、官某运输款。调解协议生效后,该建筑并未按约履行。2020年1月,翁某、官某向法官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该建筑公司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向中铁某项目指挥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因该建筑公司尚未开据税票,按照合约及工作要求项目部无法与建筑公司完成结算,致使项目部无法协助法院划扣相应款项完成执行。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建宁法院终结本次案件执行。

2021年6月,翁某、官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走访第三方项目部核实建筑公司工程款项相关问题。项目部就建筑公司工程款结算情况进行说明,因该公司自身涉及多起案件,至今仍无法开具税票完成结算,造成翁某、官某案件未执行到位。2021年12月,经合议庭审议,向项目部发出执行裁定书,要求将该建筑公司在项目部债权中的13万划扣至建宁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