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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律师洛阳偃师区:高擎拒执罪“利剑” 督促失信人腾房

2021-12-02 11:20:07发布

洛阳偃师区:高擎拒执罪“利剑” 督促失信人腾房

2021-12-01 10:42: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军营

   一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王某申请执行石某夫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严格把握执行流程节点,依法依规采取执行措施。在面对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让老人住进房屋干扰执行等种种阻挠之下,果断运用“执行利剑”——以石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决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终,被执行人石某慑于法律权威,主动腾退房屋,并于11月25日与买受人将房屋交接完毕。

欠款百万不予偿还

王某夫妇经营一家制鞋厂。石某夫妇自2019年始,销售王某鞋厂产出的布鞋,而后经核算,尚欠160万余元货款未予支付。王某夫妇遂向偃师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王某夫妇的诉讼请求。石某夫妇不服并提起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石某夫妇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决。

判决生效后,因石某夫妇未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11月,王某夫妇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石某夫妇名下的两套房产、三辆汽车,并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2万余元。

因被执行人石某夫妇拒不履行义务,2020年12月29日,执行法官依法对查封的两套房产委托网络询价。2021年2月1日,执行法官依法在查封房产门口及所属小区张贴腾房公告,限被执行人石某夫妇在三十日内将涉案房产予以腾空。4月24日,涉案的两套房产均在第二次司法拍卖中成交。下一步,将房屋腾空后交付买受人,该案即可以顺利进行。

腾退房遇种种阻挠

在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石某夫妇送达腾房公告后,二被执行人为阻挠法院强制腾房,一方面将上了年纪的父母接入涉案房屋中居住,另一方面先是承诺会自行腾空,而后又以出差为由规避执行。与此同时,被执行人石某不服终审判决,向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企图暂缓、中止强制执行程序。并对执行法官的电话和短信均不予回应,以此躲避、抗拒执行。

对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种种做法,执行法官早就想好了应对措施。

“拒执罪”当头方悔悟

2021年7月5日,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石某夫妇下达督促腾房通知书,但其仍不予理睬,执行法官依法对石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

种种执行措施均未对被执行人石某形成威慑,面对石某抗拒执行的恶劣行为,执行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研判,认为石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石某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直到此时,石某才终于意识到躲避不但于事无补,而且很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于是积极联系执行法官主动腾房。11月25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石某将腾空后的房屋钥匙交付买受人。案件历经曲折,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买受人如愿拿到了法拍房屋的钥匙,申请人也如愿领取到了执行案款。

据偃师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腾退房屋案件历来是执行案件中难啃的“骨头案”,既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又要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以及买受方的合法权益。俗话说的好,“打铁还需自身硬”,执行干警只有始终把“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中,在面对被执行人的种种阻挠和突发状况时,才能沉着应对,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法院执行局的工作就是为当事人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我们每一名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都严以律己,规范执行,用实际行动告诫失信被执行人,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是一纸空文,必须积极履行,不要抱有任何幻想。”该院执行局这名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