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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律师沈阳工程律师沈阳房地产律师法律顾问北京建筑律师但当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论述的裁判理由影响

2023-12-11 15:06:42发布

1.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裁判主文如何作出进行的阐述,本身不构成判项内容,故原则上,如果当事人对裁判主文认可,不会因为裁判理由遭受不利益,所以,当事人对此不能提起上诉。但当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论述的裁判理由影响到其切身利益,其中所作相关认定与之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时,应当认定其具有上诉利益,可以提起上诉。

2.法人而非自然人,不属于消费者,且购置案涉房屋非用于自己居住,不符合“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要件,故应认定其对该房屋不具有消费者物权期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