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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谈二审过程中的调解与和解

2023-08-27 08:44:51发布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谈二审过程中的调解与和解

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期间,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二审案件特点,参照第一审程序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人员注明交给人民法院印章,调节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判决即视为撤销。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