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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国家申计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关系

2023-06-19 07:04:13发布

法院如何认定国家申计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关系菜奇公司与县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财政审计造价鉴定

问题提出:法院应当以财政审计结论还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定案依据?

裁判要旨:虽然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并非确定当事人之间工程价款结算的当然依据,但若当事人约定以审计作为结算依据的,系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应予恪守。上级审计机关有权依法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行为,若下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上级审计机关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撤销后由原审计机关重新作出审计决定,或由上级审计机关直接作出审计决定。上级审计机关直接作出审计决定的,并不违反双方当事人对于结算原则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