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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国懂房地产律师行政案件的执行

2022-03-27 06:54:46发布

行政案件的执行

737.执行前保全……

一、对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执行

738.一般规定

739.管辖…

740.特别执行措施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执行

741.中请执行时效

742.申请执行前置条件及地域管辖原则

743.省部级行政机关决定的执行管辖…

744.专利管理机关决定的执行管辖

745.申请资料……

746.受理时限及救济程序

747.处理时限

748.不予执行的情形

749、不予执行的条件及救济程序…

750.涉公共安全的特殊启动执行程序

751.费用承担

752.不直接变更被执行人.…

753.违法建筑拆除决定的不予受理

75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管辖

755.征收决定的申请

756.征收决定执行申请的受理及救济

757.征收决定执行申请的审查.…

758.征收决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

759.准予执行裁定的送达.…

760.实施机关…

761.适用规定

762.民事争议行政裁决的执行.


 



第六节 行政案件的执行

737.【执行前保全】

行政机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一、对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执行

738.【一般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39.【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740.【特别执行措施】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执行

741.【申请执行时效】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第五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42.【申请执行前置条件及地域管辖原则】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43.【省部级行政机关决定的执行管辖】

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目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埋夾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744.【专利管理机关决定的执行管辖】

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745.【申请资料】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746.【受理时限及救济程序】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747.【处理时限】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台本规范第745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规范第749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748.【不予执行的情形】

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749.【不予执行的条件及救济程序】

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750.【涉公共安全的特殊启动执行程序】

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执行。

751.【费用承担】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752.【不直接变更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在办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出现分立、合并、兼并、合营等情况,原具体行政行为仍应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申请机关变更被执行人。对变更后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753.【违法建筑拆除决定的不予受理】

对行政机关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机关对其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75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管辖】

甲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755.【征收决定的申请】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56.【征收决定执行申请的受理及救济】

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757.【征收决定执行申请的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758.【征收决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式越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

759.【准予执行裁定的送达】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和被执行人,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

760.【实施机关】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凡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批准方可采取强制手段。

761.【适用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近迁许可证的项目,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房屋拆迁裁决的,参照本规范第760条第一款精神办理。

762.【民事争议行政裁决的执行】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九十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