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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律师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依法与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效力

2021-05-25 08:26:45发布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依法与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使用法律论文问题解释一,第五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本条是关于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依法与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效力的规定。

一,条纹的由来

本条关于劳务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2004年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本系本条规定的出行,2020年下半年对设计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清理过程中,在征求立法机关意见时,立法机关认为转包或者分包违法与否,不予接受转包或者分包方有无资质为判断标准?该规定与民法典第791条不完全一致,建议再研究,我们今年就决定删去该条中的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同时在末尾加上一句人民法院依法的内容,这样修改的主要考虑为依据现行法律规范,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依法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则上有效,同时依法予以支持的弹性表述,不仅表明人民法院认定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应以民法典第791条等法律规定为规范,而且可以适应未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变化的情形的多元需要,在实践中,长春会出现总承包人或者分包人将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为是总包人,或者分包人捡工程转包,或者转包分包当事人为此此由主张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无效的明显一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不服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关于劳务分包的基本问题

(一)劳务分包的概念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其中,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专业工程分包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送变电工程灯60种方式的专业承包。每种专业承包对承包人都有相应资质标准的要求。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讲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人既可以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分包的承包人。对于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由于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并不属于《民法典》第971条第二款“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规定的专业工程分包范畴。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其承担的劳务作业向作为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总承包人,分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向建设工程发包人就建设工程负责,但其中劳务作业部分由劳务作业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共同向工程发包人负责。在此前提下,就劳务作业分包,区别于专业工程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并没有规定劳务作业分包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外,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无需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另外就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而言,两者的共同点是,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承包的工程或者任务。同时,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及劳务作业承包人。

(二)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获得施工总承包企资质的企,可以对工程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

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

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