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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021-03-15 08:17:21发布

        北京房地产律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北京房地产律师,曹敏,在全国各地办理了,大量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其中很多就是关于工程竣工日期纠纷的问题,此问题直接关系到红亲是否违约,违约责任在哪一方的问题?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如果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属于优良和合格的,以建设工程合沟值日作为竣工日期,若经验收不合格的,则需要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有关工程质量技术规范进行修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符合有关工程质量技术规范,重新验收合格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早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而发包人出于某种目的拖延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就可能拖后,这时应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作为工程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后就被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则一转移占有建筑工程之日起,为确定工程竣工的日期标准,竣工日期采用一个时间段或者截止日期为表现形式,一般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写明确,而实际竣工日期往往会引起争议,有时承包人可能会比合同预计的日期提前完工,有时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如期完工,而工程,樊功之日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也可能是一个时间差,究竟以哪个时间点作为实际竣工日期至关重要确定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其法律律设计给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的起算时间,计算违约金的数额以及风险转移的诸多问题,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此类争议,各地法院在具体审理上掌握也不完全一致,难免会出现执法不统一的情形,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工程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日期有争议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如下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而不是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作为竣工日期,这里指的是一般正常情况,不包括发包方拖延验收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发包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基本前提是应当是工程验收合格,那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就是一个一定依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也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实验报告四有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无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为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所谓合理期限,是指根据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形,以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工期和相关合同文件约定的内容承包方进行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所需要的时间,承包方对建设工程进行修改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对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修理,改建反攻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工期,这样可能会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交付工程,可预期交付的原因是由于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修复,占用的时间,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认定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再次举两个例子与说明,如某建筑公司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提前竣工奖金一案,2000年6月13日,某建筑公司预谋中心签订承建学校公寓的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开工时间为2000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01年8月31日,同时还约定,如果工程总工期拖延一天,罚款一万元,每提前一天奖励一万元,提前十天奖励30万元,2000年10月25日工期,如期开工,为了不耽误工期,几百名民工日夜施工,2001年8月16日,某建筑公司提前半个月工,张天毛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了整体验收,个验收部门在军竣工报告上签字后,某中心却在竣工验收认定栏内填写了竣工日期为2001年8月31日,某建筑公司发现日期填写错误,谁要求进行纠正猫中芯在竣工验收报告?重新填写了实际军购日期,并将错误的天写掉了,虽然某中心重新填写了实际竣工日期,但某建筑公司却一直没有拿到30万元的奖励金,由于被长期拖欠工程款,某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300000倍提前竣工奖励金,在法庭上,某中心十口否认某建筑公司提前15天完工,并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被划掉的日期才是实际竣工日期,而重新填写的日期是某建筑公司自己填写的,法院经审核各种证据后,最终认定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2001年8月16日,判决某中心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30万元,提前军工奖励金,又如某建筑公司预谋置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纠纷一案,就设计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问题的争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是1999年2月15日,某置业公司认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2000年1月8日,延误工期三,327天,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某建筑公司预期竣工的违约责任,某建筑公司认定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1999年6月20日,因此,对竣工一词的理解各有不同,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一走行业惯例,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而某置业公司认为,建筑行业工程竣工日期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惊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由工程的设计方简立方勘察施工方等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如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参加验收,各方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意见,既工程竣工如达不到上述标准,该工程不认为是竣工,某置业公司提交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载明的竣工日期为2000年1月8日,该备案表上不仅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而且有监理设计质量部门的签章认可,应作为认定工程实际竣工时间的依据,其他可以佐证的证据,某建筑公司1999年九月的施工月报表中记载,当月的累计完成施工产值从1999年六月相比增加160万,说明在1999年六月工程并未完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1999年5月26日的备忘录中反映,工程有十项未完成和需要整改的施工内容,置业公司在1999年6月23日致某建筑公司的工程联系函,某建筑公司英语1999年6月24日签收中指出,有大量项目需要进,整改和部分项目尚未完成,忘某建筑公司抓紧施,施工整改,和整改这也可以说明在1999年六月二,定位竣工法院最后审查认定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200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