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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咨询手机15801061959北京建筑律师谈保全和先予执行

2020-11-28 19:59:55发布

北京建筑律师谈保全和先予执行

       北京建筑律师谈保全和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进行财产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的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健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健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规定,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厉害,关心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具体确定,在诉讼过程中,没法,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您能根据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顺利执行行为保全的目的也,财产保全的对象是是申被申请人的财产刑为保险对象是对申请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财产保全的答辩一般在裁定送达前采取保险措施的,你们需要诉讼证据,财产保全的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险的后果是诉讼仍进行,行为保全的后果呢?是进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