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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房地产再审律师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居民阻工影响工程进度,延误的工期应当扣除 -﹣顺天公司与资

2023-04-29 10:43:09发布

【案例】北京房地产再审律师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居民阻工影响工程进度,延误的工期应当扣除 -﹣顺天公司与资阳商贸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1.开工日期的确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合同约定及施工许可证记载的日期为基础,综合工程的客观实际情况,以最接近实际进场施工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至于建设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已经实际施工的问题,属于行政管理的范围,不影响民事案件中对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2.发包人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是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通常情况下发包人提供符合正常施工条件的场地亦是其应尽的基本义务。发包人无论是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还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均应妥善处理好施工现场与周围相邻环境的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周边居民阻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可归责于施工人,因阻工耽误的工期应当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