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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的规定。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要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各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应当继续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即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法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有的意见提出,近年来,不少地方立法在不涉及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前提下,对民事主体的部分民事活动制定了管理性规范,妥善处理了维护民事权利和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绿色原则的规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在我国《宪法》和许多法律中都有规定。如《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章专门规定了环境污染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举证责任分配、第三人过错等内容也进了明确规定。《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就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处理民事纠纷时该从何处寻找据以作出裁判的规则。综合各方面意见,本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样的。本条还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民法总则》确认了习惯作为民事法律渊源,主要考虑:一是承认利义务的根据。二是承认习惯的法源地位也符合现实需要。民事生活纷繁复杂,法律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习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的不足。在商事领域
【释解与适用】如关于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生之日起计算。上述规定就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法的效力范围的规定。《民法通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解与适用,贾东明主编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二条【民法调整范围】第三条【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第四条【平等原则】第五条【自愿原则】第六条【公平原则】第七条【诚信原则】第八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第九条【绿色原则】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第十一条【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第十二条【民法的效力范围】.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第十四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第十五条【自然人出生时间
共204条第一章的章名最终确定为“基本规定”。第一条【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立法目的是制定法律的根本目标和宗旨。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符合我国立法的惯例。如《合同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物权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侵权责任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释解与适用】在《民法总则》开篇就明确规定调整范围,可以让人民群众很直观地知道民法的功能和定位。有些国外民法典也在开篇即规定其调整范围。如《俄罗斯民法典》第1条“民事立法所调整的关系”规定的内容有:民事立法规定民事流转参加者的法律地位,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智力活动成果的专属权(知识产权)产生的根据和实现的程序,调整合同债和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调整基于其参加者平等、意思自治和财产自主而产生的其他财产关系和与之相联系的人身非财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释解与适用】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也是外国民法,甚至宪法规定的重要内容。《法国民法典》第54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强制转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并在事前受公正补偿的例外。《意大利民法典》第834条规定,不得全部或部分地使任何所有人丧失其所有权,但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宣告征用并且给予合理补偿的情况不在此限。《日本宪法》第29条规定,财产权神圣,法律可以基于公共利益限制财产权,私有财产在正当补偿之下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平等原则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论法人、自然人还是非法人组织,不论法人规模大小、经济实力雄厚与否,不论自然人是男、女、老、少、贫、富,不论非法人组织经营什么业务,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他们相互之间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特有的原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各分编和民商事单行法的统率性规定,在继承《民法通则》规定的基础上,
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释解与适用】民事活动最基本的特征。《民法总则》起草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意思自治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构建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自愿只是意思自治的一个方面,意思自治相较自愿原则的内涵更丰富,应该将自愿原则修改为意思自治原则。有的意见提出,自愿原则已经深人人心,应该继续沿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自愿原则。考虑到《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民商事单行法规定的都是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已经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识和接受,《民法总则》继续沿用了自愿原则的用法,自愿原则相当于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汇编(291件)媒体:审计观察 2022-03-14 14:4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至2022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共291件部法律(按法律部门分类)一、宪法(1件+5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通过。1988年4月12日第一次修正,1993年3月29日第二次修正,1999年3月15日第三次修正,2004年3月14日第四次修正,2018年3月11日第五次修正)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通过)附2: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目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ー、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12月27日)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房地产法律法规目录总目录一、综合二、房地产权属1.不动产登记2.测绘与面积3.共有与私有三、房地产开发1.建设规划2.征地与拆迁(1)征地与补偿(2)拆迁与补偿.3.建设用地(1)综合(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3)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4.工程建设(1)综合(2)工程招标投标(3)工程发承包与施工·(4)工程勘察设计··(5)工程监理.(6)工程竣工验收·(7)工程质量监管.企业资质四、房地产交易1.房地产买卖2.房屋抵押贷款3.房屋租赁4.房地产中介服务五、物业管理1.综合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